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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首次犯错可摁“撤回键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孙凯煌
    2019-05-26 16:31:04    来源:宁波日报   转载

    “没想到现在执法这样有‘温度’,为市场监管部门点赞!”日前,宁波宁海县某电子有限公司因广告中未标专利号被行政约谈,在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首次“不予处罚”的决定后,企业负责人何某十分惊喜,并表示要加强法律学习,以避免再次触碰“雷区”。

      企业首次犯错可摁“撤回键”。今年5月初,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首份《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》,探索“刚性处罚”和“柔性教育”有机结合的行政监管模式,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。

      据了解,这份清单涵盖了登记管理、广告监管、食品药品监管、计量监管、合同监管等市场监管各领域,共计15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,在确定首次违法、及时改进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前提条件下,明确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,尽可能采取责令改正等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教化目的。

      如《公司法》规定,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。假若某公司因发展需要,开展登记范围以外的不涉及行政许可、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,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,清单将此行为列为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。对于这些行为,首次发生,及时改进,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将不予行政处罚。

      值得一提的是,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并不意味着监管准绳的放松,案件承办人员必须履行行政约谈、行政监督等法定职责,书面材料留存备查,并运用责令改正、行政指导等行政措施,督促引导监管对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,从而激活市场自我修复的调解机制。后期,若执行效果显著,宁海县还将适当扩大免罚范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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